标 题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娄底城区部分区域禁行禁停货运车辆的通告
文 号 娄政通〔2018〕4号 统一登记号 LDCR—2018—00016
公布日期 2018-07-05 生效日期 2018-07-05
信息失效期 2023-07-05 公布形态 首次公布
起草单位 市交警支队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法制办

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娄底城区部分区域禁行禁停货运车辆的通告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7-05 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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娄底市人民政府

关于娄底城区部分区域禁行禁停货运车辆的通告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娄政通〔20184号)

 

为加强娄底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,缓解道路交通压力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有关规定,市人民政府决定娄底城区部分区域禁行禁停货运车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禁行区域:吉星路以西、湘中大道以北、金星路(原甘桂路)以东、青山街以南区域内的道路,包括青山街,不包括金星路、吉星路、湘中大道。

二、禁行时间:7:00-22:00

三、禁行车辆:除市政工程维护、邮政、环卫、消防等特种车辆以外的轮式专用机械车、建筑施工车辆、载质量1000千克以上的货运车辆和低速载货车辆(含拖拉机、变型拖拉机)。

四、绿色通道:对涉及民生的肉禽、瓜果、蔬菜、新鲜水果等农产品的运输,采取“绿色通道”通行制,不受本通告货运车辆限时禁行限制。对因施工等原因确需在禁行区域通行的货运车辆,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批准后,凭通行证限车限时限线路通行。

五、绕行线路:禁行车辆请沿吉星路、湘中大道、金星路、丹阳路、高丰路、省道312线(娄涟公路)绕行。

六、车辆停放:本通告所述禁行车辆,不得在娄底城区禁行区域道路上(含临时停车泊位)停放。

七、凡违反本通告规定者,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。

八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市人民政府2013722日发布的《关于在娄底中心城区部分区域禁行禁停货运车辆的通告》(娄政通〔201312号)同时废止。

 

 

娄底市人民政府

20187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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