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胡忠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(娄政人〔2018〕1号)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2-09 14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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娄底市人民政府

关于胡忠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 

各县市区人民政府,娄底经开区、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、各直属机构:

市人民政府决定:

胡忠威同志为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(兼);

夏红梅同志为市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(高配副处级,试用期一年);

舒展同志为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,免去其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;

张平同志为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邱林海同志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,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;

王青峰、蔡斌同志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;

刘先玺同志为水府示范片万宝新区管委会副主任,免去其市商务粮食局副局长职务;

黄菲同志为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;

罗文卫同志为市公安局警令部主任;

罗余良同志为市专家服务中心主任(高配副处级,试用期一年);

王玉龙同志为市技术改造办公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潘瑞祥同志为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副校长(试用期一年);

朱代伟同志为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(试用期一年);

袁一婵同志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(高配副处级,试用期一年);

曹墨初同志为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站长(试用期一年);

凌志胜同志为市农业技术管理处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曾晓波同志为市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主任(高配副处级,试用期一年);

蒋宏程同志为市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(高配副处级,试用期一年);

赵志彪同志为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(高配副处级,试用期一年);

胡增明同志为市水利局副局长,免去其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、总工程师职务;

谭立华同志为市城市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(试用期一年);

彭希勇同志为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,免去其娄底宾馆总经理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;

杜清辉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,免去其水府示范片万宝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;

杨志辉同志为市建设(技改)项目审计监督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张建中同志为市商务粮食局副局长;

王小勇同志为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;

陈文朴同志为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,免去其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
成军辉同志为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(试用期一年);

崔新潮同志为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;

戴蓬勃同志为市农业委员会(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)副主任;

李富光同志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;

刘胜春同志为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;

朱鸿宾同志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;

邓琳琳同志为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专职副会长

羊小庆同志为市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;

梁卫平同志为市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副局长;

刘绍业同志为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;

廖坤鸿、刘志升同志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;

朱满四同志为市水业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;

周军同志为市水业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;

王江平同志为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董事长;

李铁梅同志为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

免去赵爱群同志的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;

免去唐娟娟同志的市公安局警令部主任职务;

免去曾斌权同志的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职务;

免去罗松青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;

免去方玉平同志的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;

免去吴景祥同志的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职务;

免去苏文明同志的市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
免去欧阳灼亮同志的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;

免去柳奇志同志的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职务

市监察局相应职务自然免除。

原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主任、副主任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

原市自来水公司经理、原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

 

 

娄底市人民政府

20181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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